第(1/3)页 林爱民和朱晽是夫妻,两人身心共融那么久,彼此熟稔到极点。 他感应到她的情绪变化,左手牵她右手,意气风发:“我们回家!” “回家!” 朱晽心里比蜜还甜。 回到劲松他们的小家,只有两个人,肆意胡闹也好,看书学习也罢,再不用担心外面的女人惦记。 “我呢?” 不是第一次遭忽略了,林若兰低语,心中惆怅。 她的眼中没了刚刚睥睨众人的气概,此时就跟没糖吃的小女孩。 “走啊!” 还好林爱民有点儿良心,没忘招呼妹妹,催促她道。 人前显露过了,那就见好就收! 他想得太简单了! 一首这样的诗句面世,哪里能轻易脱身。 “爱民学弟!” 咀嚼诗句觉得口齿留香的王晓平,挡住三人,满脸热切问道:“标题呢?” 只有两句诗,没有标题,就像吃烤鸭没酱一样。 “这个……” 林爱民迎上王晓平的灼灼目光,有种要烫伤的感觉,摇摇头:“我一时兴起,哪来的标题?” “写诗讲究情感涌动,没必要太深究的。” …… 他拉拉左边的朱晽,和右边的林若兰,想绕开王晓平。 晚了! 能参加五/四文学社的,都是有冲劲儿的年轻人,哪来会放过林爱民。 “爱民啊!” 邹十方刚刚拍完,此时放下相机,笑着走来提醒:“咱们的师长在这里,请他们命名个标题吧!” 他是一番好意。 林爱民的诗是不错,但再好,他最多只是個青年新锐诗人。 如果有现在几位师长大佬其中之一配标题,这首诗的传诵,必定能再上个台阶。 “咳咳!” 和邹十方有同样想法的师长也是有的,其中就包括朱广潜。 他此时早就忘了刚刚是如何捉弄侄女婿林爱民的,故意咳嗽两声,频频向朱晽使眼色。 那意思找我,找我啊! 黑眼睛这首诗写得太好了,美学史上颇有建树的朱广潜,比邹十方的体会更深。 他想好了一个标题,就准备‘沾’点儿光了。 将来人家提到,说他和侄女婿合作一首诗,必定是文坛佳话。 想到这个,朱广潜笑得更和蔼了。 不止是他,在场的还有诗评家谢免,以及诗人张知民,他们专业对口,更想和这首诗扯上关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