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教化万民-《重生慈航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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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磕磕碰碰的艰难局面在国王不遗余力的支持下和无数聪慧的书吏努力下,开始慢慢打开了局面。

    于是,图坦卡吞大展身手。有关于农作物的书籍开始整理出版,造纸术也开始了应用和推广,自然活字印刷术也被图坦卡吞提前造了出来。

    在地方政府和中央财政拨款的支持下,各个诺姆的学堂开始真正建立起来。

    而这是学术次脱离神庙,开始用上了新出的书本,用国王图坦卡吞制造的一种新纸编辑成册的书本,洁白似雪,纸面光滑,而且韧性很高。

    一经推出,迅引起轰动,这是神灵的赏赐,自从有纸草以来,最为重要的明。

    即便是智慧之神    图特也会赞叹不已。

    当然出于题材的限制,这些学堂书本上的内容依旧摆脱不了对神灵的赞颂,但是被图坦卡吞一律换成对阿吞神的赞歌。

    并且开始加上了一些简单的算术知识和农业知识。

    “精工细作。这一词次被提出,毕竟尼罗河每年的泛滥带来数不尽的肥沃黑色土壤,人们以往仅仅是随手扔下种子,只待它自然生长。

    但是国王图坦卡吞却说:植物之神奥西里斯传下了新的农业技术,需要精工细作,在一块土地上将粮食产量翻倍提高。

    而被寄予厚望的年轻书吏们被命令亲自在皇家土地上耕种,并开始实践精工细作的效果。

    出生于贫苦家庭的不少学子知道这项农业成就如果被证实有效,这对整个王国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就如同任何世界一样,总有分配不均的现象,看似尼罗河土壤养育的粮食足以养活全国的人,但是这其中大部分被用来囤积和炒作。

    加上赋税和贵族盘录的缘故,许多人食不果腹,穷困潦倒。

    新的土地改革在各地上演,国家以一定的价格赎买土地,使得贵族土地拥有量不能过一定的指标。

    而新买的土地和隶属于皇家的土地则被拿出一部分供作农业土地,转手给无田的农户。

    较低的赋税和国家的技术支持,让这些人早日脱贫,然后通过一定年限之后,所有权开始彻底属于农户。

    这是以土地所有制为核心的所有古代社会最为重要的症结,土地的大规模集中,往往意味着国家的衰败和新一轮的改朝换代。

    如今进行农业技术改良。在单位面积土地上增加粮食产量,这对于目前土地一定集中的情形下保持大部分人丰衣足食,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所以,这群身怀梦想的年轻人如同农夫一样开始了农业技术的更新实践。

    钱财放在国库永远只是金子而不会是真正意义上的财富。

    所以一系列重要的工程开始上马。

    尼罗河的灌溉工程,让重要的尼罗河两岸城牢能够了进干净而不会干涸的水源,同时使得农业用水充足。

    道路维修和兴建,各大城市之间除了船运之外,也需要短距离6上交通,一些颇为重要的战略要地之间开始铺设平整的石子路,宽度足够三辆战车同时行使。

    旧城改造和贫民窟改造,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兴建科学合理的下水道系统和自来水系统。

    完善城市布局。使得居民能够住得起房,住上好房子。

    大兴教育,扩大识字的阶层,使得整个埃及社会能够多出有学识和智慧的人,储备人才。

    这些工程的开始兴建可以带动商业资本在全国的流通运转和促进居民消费。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同时又有税收入账。

    当然,这是新颁布的商业税小毕竟以前只有围绕土地的农业税。

    总之,尽管有摩擦和冲突,但是大部分工程和计划得以顺利展开,这是以图坦卡吞给几大重要神庙献上丰厚赏赐得来的保证。

    俗话说,“没有瞅巨不成方圆”为了保证改革成果和进一步规范社会行为,一部号称《图坦卡吞法典》的法律开始出台。    涉及了刑法、民法和行政法以及宪法雏形。

    一开头,就明确指出:“目前的改革是诸神赐予的神谕,伟大的法老图坦卡吞谨遵神谕,在埃及国土之上开始改革

    随后强调了改革的不容亵读和反抗:“诸神的旨意不容违逆 百姓应该无条件遵从

    紧接着就是立法的目的:“小本法是为了保证诸神的神谕得以完好无损的执行而特意颁布。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亦或奴隶,都必须遵从本法,不得有任何特权凌驾于本法之上,这是对神祗的亵淡,绝对不可以容忍。”

    还阐述了这部法律的局限性:“因为本法乃是伟大的法老图坦卡吞出于对神谕的遵从而制定的,但是国王依旧不能每时每刻察觉所以事情,所以出本法规定以外的事件,可以通过地方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请指示和法律说明。

    对于重大的法律疑难问题,需要进一步向中央最高法院询问。随后由中央最高法院补充说明。用来完善不断变更的影势

    当然,司法机构法院和监督院也被明文规定,其中法院分为三级,中央最高法院地位最高,解释和审议法典,同时根据需要可以修改部分法律条款。

    第二级为巡回法院,分为三部分。

    一是上埃及巡回法院,接受上埃及互个诺姆地方法院的上诉和询问,同时指导下级法院工作。

    二是下埃及巡回法院,与上埃及巡回法院职能相同。

    三是外藩事务法院,专门处理北部米坦尼、南部努比亚属地的特别法律卓务。

    第三级则是诺姆地方法院。接受和处理普通市民的

    监督院与法院设置相对应,隶属于不同部门,尽管在宰相维西尔领导下工作,但是最高领导都有权直接面见国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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